休宁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休宁刑事律师

在微信上向别人索要钱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时间:2025-02-23|栏目:休宁刑事律师|
法律分析: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一般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需要证明对方使用的手段或者方法使你感觉害怕或者恐惧而索要财物,可以做的有保留含有敲诈勒索内容的图像以及电话录音,录音,录像,短信,邮件等。所有证据中需要证明的有对方缺失使用威胁,而且对方使用这些方法是索要财物的,希望有所帮助。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德清县看守所电话 丽水市看守所电话 衢州市看守所电话 衢州律师 宁波江北区刑事律师 湖州吴兴法律咨询 杭州市萧山区刑事辩护律师 平湖市刑事辩护律师 金华市资深刑事律师 松阳县资深刑事律师 衢州市衢江区刑事律师咨询 宁海县律师 宁海离婚律师 温州鹿城刑事律师 永康刑事律师 宁波镇海律师哪个好 台州黄岩律师哪个好 淳安律师 义乌律师 象山法律咨询 温岭法律咨询 海盐刑事律师 黄山法律咨询 湖州南浔刑事律师 桐乡律师事务所 九江律师事务所 杭州余杭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上城交通事故律师 嘉善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