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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死亡配偶有无居住权

时间:2025-03-18|栏目:休宁刑事律师|
公房承租人死亡,配偶通常享有居住权。依据《公有住房相关法律法规》,配偶作为共同居住人,若满足实际居住等条件,则享有继续居住的权利。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居住权益受损,面临搬离等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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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居住权。操作如下:首先,收集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缴纳记录;其次,准备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然后,了解公房管理规定;最后,与房管部门沟通居住权事宜,必要时咨询律师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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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死亡后,配偶可通过证明共同居住人身份来主张居住权。处理方式包括提供居住证明、婚姻证明等文件,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选择方式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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